原標題:(視頻)查獲出口無證危險貨物
近日,皇崗海關在貨運出口渠道查獲無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(俗稱“危包證”)的危險貨物鋰離子電池組60個。目前,該批貨物已按規(guī)定作退運處理。
海關關員在對一輛中控車輛查驗時,發(fā)現(xiàn)該車6票報關單申報的鋰離子電池組電池容量均大于100Wh,屬于危險貨物。經核對報關資料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1票報關單申報的鋰離子電池組無“危包證”,且該票貨物外包裝無UN編碼(聯(lián)和國危險品編碼)。
海關提醒
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蝕、放射性等危險特性,在運輸、儲存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和處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傷亡、財產損毀或環(huán)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。根據(jù)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(yè)需要向海關申請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,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。(來源:海關發(fā)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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